昭通市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原則
一、錄取依據
1、省教育廳和省發改委下發的高中計劃及我市根據省發計劃對各縣(市、區)、各學校的計劃分解。
2、考生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筆試成績(折算后合計600分)和理、化、生實驗考查成績,以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3、考生填報的志愿。
二、錄取原則
1、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考生德智體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2、遵循志愿,分數排名原則。根據考生志愿、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擇優錄取。
3、風險自負原則:因志愿填報不合理造成落選,由考生承擔落選的責任;錄取后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該校當年的錄取資格。
1、志愿優先投檔原則
在最低投檔線上,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數,按考生的志愿從第一批次到第二批次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先投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滿員,再投第二志愿……依次類推,若某校在最低投檔線上,第一志愿考生數已滿足該校的招生數,就不再向該校投第二志愿報考該校的考生檔案。
2、同分投檔錄取規則
所有考生總成績統一保留到小數點后一位排序錄取。當考生的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比較單科成績優先錄取。
3、重要考核指標運用原則
錄取一級完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B級以上(含B級),C級及以下考生不影響二級完中及以下高完中錄取。
招生辦法
(一)公民辦學校嚴格落實免試就近入學。各縣(市區)要把考試、面試(談)、考察等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招生的“紅線”,不能觸碰,不得以任何名義招收各類特長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進行招生,嚴格落實免試就近入學;隨遷人員子女入學嚴格按照“兩為主”原則執行,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落實好“一人一案”,保障受教育權,符合教育優待人員子女入學,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二)公民辦學校嚴控大班額。縣級政府要把遏制新增大班額作為2020年教育工作重點來抓,可將中心城區學校實行集團化辦學來化解“擇校熱”問題。嚴格執行計劃內招生,公民辦學校都要按照不超過55人的班額數均衡、合理、科學編班,均衡配備教師和其他教育資源,不得出現因分班不均衡造成的大班額。同時,要科學規劃學校布局,加大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力度,持續增加城鎮和中心城區的學位資源,有效化解大班額。
(三)公民辦學校實行報批招生。從2020年秋季學期起,各縣(市區)要把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屬地統一管理,凡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招生均實行“報批招生制”,同步招生。各縣(市區)根據相關招生政策和要求,制定全縣(市區)義務教育階段的公民辦學校招生方案,各學校(尤其是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和義務教育階段學位不足的公辦學校)再細化出具體的招生實施細則報縣(市區)教體局研究,縣(市區)教體局報縣(市區)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同時,以縣(市區)為單位將招生方案和民辦學校搖號實施細則在2020年8月1日前報市教體局備案。
(四)公辦學校嚴格合理劃片招生。各地要綜合考慮轄區適齡人口、學校分布、辦學規模、交通情況等因素,對轄區適齡兒童少年就學需求進行科學測算,遵循就近或相對就近的入學原則,劃定每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招生范圍,且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若根據需求確需調整的,應當充分聽取群眾意見,進行審慎論證,報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
(五)民辦學校招生執行搖號錄取招生。從2020年秋季學期起,預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或搖號確定學位進行招生(詳見附件《昭通市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電腦隨機錄取招生辦法》,其實施方案由縣(市區)教體局根據此文件精神制定,具體招生實施細則由各學校制定并逐級上報同意后,再由縣(市區)教體局統一組織實施。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縣(市區)教體局統籌安排。
(六)公民辦學校嚴格落實招生紀律。除要落實好《意見》中的“十個嚴禁”外,還要認真落實好:嚴禁新增56人及以上的大班額;嚴禁設置任何前置條件限制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報名;嚴禁任何民辦學校以任何方式拒收和勸退通過搖號取得學位者;嚴禁所有參與搖號的民辦學校中途以任何方式招生;嚴禁同一考生多校報名參與搖號。
小編總結
學校不是游樂場,而是一個奮斗的年紀。在合適的年紀做合適的事情,雖然,有的時候你付出了也許沒有結果,但不付出一定不會有結果。高中生若不奮斗,便只能爛在社會陰暗的泥層中。只要在學習,永遠不是在浪費時間。同學們,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不努一定會失敗。